申請國家留學基金條件
【篇一:國家留學基金申請條件】
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簡介
基金委的宗旨:根據國家法律、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,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、資助、管理,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、科技、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,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瞭解,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。
基金申請條件: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**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。
2、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,在工作、學習中表現突出,具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
3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。申請時應爲高等學校、企事業單位、行政機關、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,年齡滿18週歲。
4、身體健康,心理健康。
5、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、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。
6、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。
第七條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
1、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。
2、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。
3、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佈錄取結果。
4、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,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,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。
5、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、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。項目有特殊規定的,按相關規定執行。
【篇二: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申請條件】
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主要項目
1、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。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和博士後。
2、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500人,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;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,選派類別爲高級研究學者。
3、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,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。
4、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4200人,選派類別爲本科插班生。
5、高校合作項目(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)計劃選派3800人,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。
6、地方和行業**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950人,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450人,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和博士後;與行業**合作項目500人。
7、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**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1950人,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、博士後、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、聯合培養博士生、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、聯合培養碩士生、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。
8、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,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、博士後、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、聯合培養博士生、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、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。
9、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500人。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、聯合資助的項目,如中美富布萊特項目、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、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、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。
申請人基本條件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**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。
2、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,在工作、學習中表現突出,具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
3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。申請時應爲高等學校、企事業單位、行政機關、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,年齡滿18週歲。
4、身體健康,心理健康。
5、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、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。
6、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