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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須有的罪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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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的一個朋友真實的故事,他現在講給我聽依然是那麼憤慨,儘管時間已經過去了那麼久。他的真實姓名我就不提了,暫且叫他小A吧。那還是在小學的時候,每星期都有語文課,而作文自然是其中的重點。每次,老師佈置完作業,要求大家幾天之後交稿。而收上來之後,她不僅要打分,還會在卷子上做出批語,還會按照分數排好名次,當堂唱名發還。如果名次排在後面,那麼就顯得十分尷尬,所以大家對作文都十分上心,平時都會用心去準備。小A的父母都是大學的教授,平時就有很多的藏書,他沒事的時候就時常翻閱一下,而且經常和父母交流心得。在這種氛圍的薰陶下,他的文筆素養自然得到極大的提高。再加上自己的精心準備,每次作文發還時,始終是名列前茅,而他的文章也多次被拿出來當作範文朗讀。

莫須有的罪名

有一次,老師佈置的作文題目他曾經請教過父母,所以體會得十分深刻。於是,洋洋灑灑地寫下了幾千字,其中不乏華麗的詞藻,而且文章佈局巧妙,實在是一篇佳作,自己都感覺到十分滿意,認爲這次的作文第一名一定是手到擒來的事情。可交上去之後,名單公佈下來,不僅沒得第一,連名次都沒有。他當時根本就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,於是便跑去問老師。

老師的回答很簡單,“這樣的水平不是你這個小學生寫得出來的,你一定是抄別人的。”當時,小A驚訝得不得了,於是急忙解釋。可老師卻斬釘截鐵地說,“你不可能寫這麼好,你一定是抄的,否則你就要拿出證據來。”一個孩子到哪裏去找證據?小A覺得受到了最大的委屈,於是開始痛恨起自己的老師,後來父母聽說了這件事,去和老師談清楚了這個問題,然後爲他轉了學。儘管後來他依然是班中的尖子生,而且考上了名牌大學,但是這次所受的委屈他一直無法釋懷。

故事還沒有完,後來我這個朋友考上了博士,而且在一家很有名的大學裏當教授。他在教書的時候,也遇到了這種情況。那是一次電子學的考試,題目要求求出機器的最大功率。當時那個班上的教授平時的講解都是運用微積分的方法,但是有一個學生竟然嫌麻煩,運用幾何畫圓作切線的方法求出了答案。結果老師給了零分。後來,這個學生找到了朋友小A,將這件事告訴他,他的第一感覺就是這與自己小時候被冤枉所受的委屈一樣,再後來,他找到了同事,把學生應得的分數還給了他。

無獨有偶,我的一個從美國回來的朋友,同樣是教授,在聊天的時候,他給我講了一個他在國外教書時遇到的事情:

一次,一個美國學生交上了學期論文。當我翻來覆去看這篇文章的時候,發現不僅風格清新,而且創意獨特,頗有見地,令人無法相信是一個大學生寫的。當時,我很自然地懷疑他是從別的地方抄來的。可是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極端的選擇問題:如果他是抄來的,那麼這篇文章便沒有任何價值,只是廢紙一張,而學生因爲抄襲應受到處分;但是倘若真的是他自己寫的,那麼這篇文章便是範文,而學生應該得到讚揚。由於關乎學生的命運,我十分謹慎,親自去圖書館查了很多資料,看看有沒有什麼類似的書籍或者材料,但是卻不得要領。後來,實在沒辦法,便只能去請教系主任,問他該怎麼辦。

令我驚訝的是,主任竟然對我提出的問題感到不可思議。他說:“如果你不能證明你的學生是抄來的,那麼你就不能說他是在作弊。你的學生沒有義務去證明自己不是抄來的,這是羅馬法的精神;文明與野蠻的分際,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。我覺得這是常識,你卻認爲這是個問題,你們中國人的思維太奇怪了。”

聽了兩個朋友的講述,相同的情形,卻有不同的結局,我也忍不住要感嘆一句:“我們中國人的思維是在是太奇怪了!”

大道理:

我們見到一種新的見解,一種新的方法,先不要急着去懷疑,即便似乎是超越一個人應有的知識範圍。我們首先要尊重別人的看法,然後去論證它。倘若一開始就用一種帶有偏見的目光看別人,那麼就有可能誤解,讓別人受到委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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