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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心原則是外界的東西動搖不了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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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心原則是外界的東西動搖不了的

內心原則是外界的東西動搖不了的

清朝時,出身於農家的于成龍少有大志,自幼過着耕讀生活,受到較正規的儒家教育。順治十八年,已44歲的于成龍,不顧親朋的阻攔,拋妻別子,懷着“此行絕不以溫飽爲志,誓勿昧無理良心”的抱負,接受清廷委任,到遙遠的邊荒之地——廣西羅城做縣令。

羅城歸於清朝統治不到兩年,由於局勢未穩,兩任知縣一死一逃。于成龍到羅城時,這裏遍地荒草,城內只有居民6家,茅屋數間。縣衙窮得連門牆都沒有,只有三間破草房,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。于成龍從山西老家帶來的一位僕人忍受不了這樣的清苦,就對於成龍說:“當官如果是這個樣子,還有誰願意當官呢?你應該請求調離此地,否則還不如回老家種地呢。”

于成龍說:“我本來就是個農家子弟,現在能當上知縣,爲百姓做事,還有什麼不滿足呢?和這裏的百姓相比,我們並不算清苦,你就不要抱怨了。”

于成龍知足常樂,爲百姓的事到處奔忙。他那個僕人見勸不動他,又不甘心跟着他吃苦,竟然偷偷逃跑了。

羅城的百姓見於成龍是真心爲他們辦事,便自發地前來看望他,有的還給他帶來了一點錢物。于成龍說:“我一個人用不了多少錢,你們的心意我領了。錢物我絕不能收下,這是我做人的準則啊!”

羅城百廢待舉,首要的在於安定社會,恢復生產。於是,于成龍採取“治亂世,用重典”的方法,首先在全鄉建立保甲,嚴懲罪犯,大張聲勢地“嚴禁盜賊”。境內初安後,他又令鄉民練兵,接着又在全縣搞聯防,從此,“鄰盜”再不敢犯境。

在消除內憂外患的同時,于成龍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復生產,他常常深入田間訪問農事,獎勤勸惰,閒時帶領百姓修民宅、建學校、築城牆。對遷入新居的農家,還親爲題寫楹聯,以示鼓勵。三年之間,就使羅城擺脫混亂,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。

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,于成龍被兩廣總督蘆光祖舉薦爲廣西省唯一的“卓異”,並升任四川合州(今四川合川市)知州。離開羅城時,他連赴任的路資也沒有,出現了百姓“遮道呼號:‘公今去,我儕無天矣!’追送數十里,哭而還”的感人情景。

後來于成龍升任湖廣下江陸道道員,駐地湖北新州(今新春縣)。在湖北期間,他的地位和環境都有了很大改善,但他仍然心清如水,保持了異於常人的艱苦生活作風。

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,歷任知縣、知州、知府、道員、按察使、布政使、巡撫和總督、加兵部尚書、大學士等職。三次被舉“卓異”,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,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,以“天下廉吏第一”蜚聲朝野。

如果心如水質一般清澈,即便有泥沙傾倒下來,也不過是晃上幾晃,泥沙儘可沉底,水質仍是一片清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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