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有意義的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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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有意義的事情
美國富翁布洛克做出改變現有生活方式的決定前,是一家大公司的總經理,年薪60萬美元。
後來他做出決定,辭去年薪60萬的職位,到一所中學去任教。
“是教師的職位年薪高嗎?”有些人問布洛克。
“正好相反,教師的年薪只有2萬美元,相當於總經理職位的三十分之一。”布洛克回答。
“那不是給你帶來很大損失了嗎?”別人繼續問。
“金錢這種財富我雖損失了,但是我卻得到了另外一種財富:親情。我擁有與親人相聚的時間,我在學生中找到了愛。”布洛克一邊說,一邊拿出一張賀卡,問:“你猜猜看,這上面寫着什麼?”
“有什麼?”那人滿臉疑惑。
“上面寫着送給天下最棒的老師。這是學生們送給我的最佳財富,我已經擁有了一些金錢,何況金錢是終身賺不完的,我只缺少親情這種財富。”布洛克回答。
金錢雖然能代表財富,但有些人金錢過多時,就會將親情拋置腦後,金錢是賺不完的,但親情卻是無論花多少錢都買不到的。
一個商人的價值和行爲,並不在於你做了些什麼,而在於你所做的是否有利於社會,是否爲社會增加了財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