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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懷瑾:愛情、婚姻與修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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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懷瑾先生到某地講課時,一個女生寫紙條問他如何解決愛情的苦惱。南先生的回答很妙:愛情是人最大的自私。愛是每個人一生都要修行的功課。愛情只是愛其中的一小部分內容,但很多情況下,愛卻要藉由愛情來學習。爲何?原因在於愛情中的悖論,最大的自私和最大的無私如同硬幣的兩面,統一在這個讓人類數千年都參不透的主題裏。

南懷瑾:愛情、婚姻與修行

在所有的人與人的關係中,愛情是毒藥。在亞瑟王的故事裏,公主玉色兒既是舅舅的新娘,又是仇人,哀生和她卻註定了要相愛。相愛的原因是兩人誤飲了一杯酒。這杯酒不僅鑄成了我們與另一個人相遇相愛的緣分,也免除了我們不懂愛的責任。我們在愛中所有的瘋狂、不可理喻都是上天安排的。而我們嚐到的苦似乎也是命定的。

通常男女相愛剛開始都是美好的,心醉神迷、柔情蜜意的感覺,堪稱人世最幸福的時刻。這時候的“苦”是“愛別離”。隨着時間的流逝關係的深入,兩個人的靈魂激烈地撞在一起,關係多半會變質。尤其是缺乏情感教育,僅憑原始本能行爲行動,以及依靠現實道德規範約束的大多數人。這時的“苦”便是“怨憎會”,兩個人愛恨交織,愛時是舉手無雙的珍寶,恨時恨不得把對方撕碎,厭時想一腳把對方踢開,關係越是親密,怨恨越多。

大部分的親密關係都會發展爲權力爭奪遊戲。無論有多少理論告誡大家要尊重伴侶,任何試圖改變對方的行爲都會有損關係,但我們的潛意識總會千方百計地要操控所愛之人。很多時候,這種操控是藉着愛甚至是犧牲的名義。這份操控意識來自於“我”。佛法中將之稱爲“末那識”,“末那識”是八識中的第七識,提出“末那識”是佛法超越任何心理學、哲學、宗教的地方。“末那識”形成“自我”,無“自我”,就無法分辨主客觀,就無法進行理性思考。亞當夏娃吃了蘋果,意味着“自我”的形成,“末那識”的功能得到了提升。“末那識”促使人所思所想,所作所爲都圍着自己轉。人要生存,圍着自己轉是必須的,但是很容易轉過頭,而且自己沒有覺察。

在親密關係中,我們便很容易轉過頭。人一生中,似乎都是在傷害他人和被他人傷害的狀態中循環。我們被人傷害時,其實內心潛伏着的是末那識主導的“欲”,因爲想藉由現實中的個體來撫慰自己不安的靈魂,“欲”無法實現,傷害便生。關係越近,彼此的要求就越多。要求越多,並不能證明你越愛對方,而只是證明你越希望對方給予你愛。從這種愛的索取中,自私可以得到極點。父母之愛中這種自私的體現,便是違背孩子的心性,強行讓孩子按照自己設想的模式成長。愛情中的自私,一是嫉妒,一是強力改變對方,甚至毀滅對方。自私從雙方關係中延伸出來,甚至會毀滅他人。世間的情殺上演的都是這種自己沒有覺察的自私悲劇。

世人常常藉助另一段感情來覆蓋支離破碎、傷痕累累的兩人關係,卻忘了這些傷害都是自己造成的。如果傷害的原因沒有找到,下一段關係中類似的傷害又會發生。很多人都有這種體驗,童年時在原生家庭中受的創傷會在親密關係中重演,尤其是在婚姻中重複父母走過的路。缺少父愛的女子通常會渴望一個年長的強有力的男子,如同精神導師般引導自己,渴望被另一個人的靈魂接納和吞噬。如果沒有對自己內心需求並無覺察,這類女子通常會一次一次地投入到對年長男子的愛中。缺少母愛的男子則會渴望伴侶如母親一樣無私地愛他,只付出不要求獲得。這類感情並不會有一個好的結果,因爲這種關係實質不是愛,是一種攫取,從他人那裏獲得自身沒有的東西。

佛法所稱人生八大痛苦,生、老、病、死,怨憎會、愛別離、求不得、五蘊盛,其中三種都和愛慾有關。前面已經講過了怨憎會、愛別離,其實“求不得”纔是苦的根源。人類的三大“欲”財富、權力、性(用愛慾來說更爲準確)產生的動力之強,一直不分伯仲。對女人來說,愛慾尤重。對於這可以強烈到無以倫比的力量的愛慾,“求不得”的痛苦也可以達到極致。然而和財富、權力之慾不同,愛情中的爲己之私可以演變爲最大的無私。即使是最壞的人,在愛情面前,也可能露出良善的本來面目。像歐陽克這等人,看到黃蓉要殺他,心裏想的也是若死在她手裏,也是甘願的。因此愛、藝術、宗教總是互通的,三者都無法憑藉邏輯思維來分析考量,只能靠直覺體驗。

因爲愛他,所以願意爲他犧牲性命,在危急時刻能過做到這一點的人不在少數。危急時可以激發人的本性。但在常態生活中,最難做的卻是因愛而放手。因爲愛對方,所以可以做到不愛對方,這是愛情中最大的悖論。也許,愛的基礎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的寄予,而不像財富、權力的基礎是攫取和佔有,所以人可以藉由一段愛情修行,學習如何去愛。愛情給我們最大的財富不是得到那個人,而是學會愛。

人在婚姻中既有利於修行,又會最大限度的妨礙修行。以往我從個體出發,抨擊婚姻制度對人性的戕害,但是對於處於矇昧狀態的人中,婚姻這種強行把兩個人結合在一起的形式有時是必須的。就像一個孩子,應該按着天性成長,但也需要大人的管教。婚姻讓兩個人避無可避,以對方爲鏡,直面自身的缺陷。在這種摩擦過程中,雙方鮮血淋漓,但因婚姻的承諾和責任在那裏,兩人很難輕易結束關係,被迫修行。但因爲這修行有被迫的成分,所以又容易引起人的牴觸心理。很多人習慣了婚姻中的無奈,明知婚姻不佳,但既沒有勇氣結束,畢竟孩子、財產以及時間讓兩人產生的依賴之情都很難割捨,又沒有耐心在這段關係中歷練自己。所以夫妻做久了變成生活在一起的陌生人,各自在婚外中尋求情感滿足反而成了常態。

不單婚姻,任何一段親密關係都可以促使我們修正自身的能量模式,活出更有覺知的生命狀態。“小三”關係也一樣。我無意從道德的角度來評判婚外戀,這裏僅從個人成長的角度來講。不幸陷入三人關係,其間由嫉恨、佔有帶來的權力掌控要遠多於二人關係。愛慾帶來的執着,遲早會把三人關係變成兩個女人爭奪男人的遊戲。很少人能超越這種爭奪,除非他能將愛的自私引向愛的無私。對於修行不夠的人,捲入三人關係,更多的只是帶來傷害。

從愛情到愛,這是個漫長的學習過程。占星心理學家阿若優曾說,自由就是面對外在環境能自如地選擇心態。煩惱即菩提,審視自己煩惱的來源,按照宇宙的節奏過有覺知的生活,愛慾帶來的痛苦自然會減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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